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
1. 补贴对象
在杭州市范围内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的企业和居民。
2. 补贴标准
对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月起,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 0.1 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 5 年(满 60 个月)。
3. 补贴条件
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项目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并在电网企业完成并网验收。
1. 补贴对象
在杭州市范围内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的企业和居民。
2. 补贴标准
对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月起,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 0.1 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 5 年(满 60 个月)。
3. 补贴条件
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项目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并在电网企业完成并网验收。
二、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补贴
1. 补贴对象
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范围内的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2. 补贴标准
对在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并网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 0.3 元/瓦的一次性补贴。
3. 补贴条件
家庭屋顶光伏项目需符合相关建设规范和安全标准,且需通过电网企业的并网验收。
三、光伏地面电站补贴
1. 补贴对象
在杭州市范围内新建的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项目。
2. 补贴标准
根据项目规模和投资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3. 补贴条件
项目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并顺利并网发电。
四、其他相关补贴政策
1. 对在杭州市实施的光伏扶贫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补贴。
2. 对于采用先进技术、高效设备的光伏发电项目,在补贴上可能会有一定的倾斜。
需要注意的是,光伏补贴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市场情况以及杭州市的发展需求进行适时调整和变化。在申请补贴时,建议相关企业和个人及时关注杭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顺利获得补贴。同时,随着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未来的补贴政策可能会逐渐减少或取消,以促进光伏产业的市场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