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 0.42 元(含税)。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二、大型地面电站补贴
2014 年,对于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资源区,分别执行不同的电价标准。
一类资源区包括宁夏、青海海西、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内蒙古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以外地区,电价为 0.90 元/千瓦时。
二类资源区包括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四川、云南、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河北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山西大同、朔州、忻州,陕西榆林、延安,青海、甘肃、新疆除一类外其他地区,电价为 0.95 元/千瓦时。
三类资源区则包括除一类、二类资源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电价为 1.00 元/千瓦时。
三、补贴政策的影响
2014 年的光伏补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
对于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鼓励了企业和个人在屋顶等闲置空间安装光伏发电设备,促进了分布式能源的发展,提高了能源自给率。
对于大型地面电站,明确的标杆上网电价为投资者提供了较为稳定的收益预期,吸引了大量资金投入光伏电站的建设。
然而,补贴政策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例如,补贴资金的发放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给企业的资金周转带来压力;部分地区电网接入条件不够完善,影响了光伏发电的消纳等。
四、政策的调整与展望
随着光伏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本的逐渐降低,光伏补贴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未来,补贴政策可能会更加注重引导产业的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以推动光伏产业实现更加可持续的发展。同时,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推进,光伏发电也将逐步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总之,2014 年的光伏补贴政策在当时对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后续政策的调整和完善积累了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