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满 1 千伏
– 第一档电量(月用电量为 170 千瓦时及以下):0.415 元/千瓦时。
– 第二档电量(月用电量为 171 千瓦时至 260 千瓦时):0.465 元/千瓦时。
– 第三档电量(月用电量为 261 千瓦时及以上):0.715 元/千瓦时。
2. 1 千伏及以上
– 第一档电量(月用电量为 170 千瓦时及以下):0.405 元/千瓦时。
– 第二档电量(月用电量为 171 千瓦时至 260 千瓦时):0.455 元/千瓦时。
– 第三档电量(月用电量为 261 千瓦时及以上):0.705 元/千瓦时。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1. 不满 1 千伏
– 单一制:0.5592 元/千瓦时。
– 两部制:0.4478 元/千瓦时。
2. 1 – 10 千伏
– 单一制:0.5392 元/千瓦时。
– 两部制:0.4278 元/千瓦时。
3. 35 – 110 千伏以下
– 单一制:0.5192 元/千瓦时。
– 两部制:0.4078 元/千瓦时。
三、大工业用电
1. 1 – 10 千伏
– 0.4782 元/千瓦时。
2. 35 – 110 千伏以下
– 0.4582 元/千瓦时。
3. 110 – 220 千伏及以上
– 0.4382 元/千瓦时。
四、农业生产用电
1. 不满 1 千伏
– 0.3782 元/千瓦时。
2. 1 – 10 千伏
– 0.3682 元/千瓦时。
3. 35 千伏及以上
– 0.3582 元/千瓦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电费价格仅供参考,具体电费价格可能会根据包头市的相关政策和电力市场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如果您想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电费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供电部门或者访问其官方网站查询。同时,不同的用电时段和用电方式也可能会影响电费的计算,比如峰谷电价等。在日常生活和生产中,合理用电、节约用电不仅可以降低电费支出,还有利于节能环保,促进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