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
1. 补贴对象
在东莞市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
2. 补贴标准
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给予每千瓦时 0.3 元补贴,补贴期限为 5 年。
3. 申请条件
项目需取得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并完成并网验收。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非自然人)
1. 补贴对象
在东莞市利用自有工商业厂房及在自有工商业厂房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单位。
2. 补贴标准
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给予每千瓦时 0.1 元补贴,补贴期限为 5 年。
3. 申请条件
项目需取得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并完成并网验收。
三、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补贴
1. 补贴对象
在东莞市建设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的企业、单位。
2. 补贴标准
对建设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的企业,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 0.2 元/瓦。单个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 200 万元。
3. 申请条件
项目需取得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并完成并网验收。
四、补贴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项目备案文件、并网验收文件、发电量计量表等相关材料,向所在镇街(园区)的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
2. 镇街初审
镇街(园区)发展改革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项目情况。
3. 市级审核
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审核,确定补贴名单和金额。
4. 资金发放
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按照相关规定发放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五、注意事项
1. 补贴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最新政策动态。
2. 申请人需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3. 项目建设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确保光伏发电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可靠。
以上是关于东莞装光伏补贴的相关内容,具体补贴政策以当地政府部门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